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防止和減少外包工程事故。通知明確,發包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通知指出,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要在外包工程開工前,併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和銜接工作。同時,承包單位要認真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依法取得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施工資質,加強對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報告外包工程相關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外包工程施工事故的監管。外包工程承包單位發生較大以上責任事故或者一年內發生3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事故發生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向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通報,並參照本地區企業的處理標準提出對承包單位的處理建議;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邀請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通知還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重點檢查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簽訂、承包單位施工資質特別是其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技術力量配備等情況,對轉包、違法發包和違法分項發包等行為,要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要認真落實承包單位信息報告制度。同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並對承包單位的信息報告做好事中事後監督工作,嚴禁以“報告”或者“備案”等任何名義對承包單位信息報告事項實施行政審查或者增設其他許可條件。
  安全監管總局統計顯示,2013年全國非煤礦山共發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19起、死亡74人,其中外包施工單位發生14起、死亡56人,分別占74%和76%。  (原標題:安監總局要求各地加強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監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62shhqk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