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浙江東陽市有關部門獲悉,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東陽市人民檢察院9月4日對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及代理人藺文財作出不批捕決定。目前,兩人的刑事強制措施已經變更為取保候審。
  2014年3月,東陽市政府成立吳英案資產處置組,副市長陳軍任組長。7月23日,吳永正、藺文財以陳軍曾向吳英索取賄賂為由,以申請陳軍迴避的方式向東陽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單位舉報,併在藺文財自建的“中國民告官”網站及個人微博上散佈所謂“陳軍索賄”一事。
  7月25日,陳軍向東陽市公安局報案,警方開展調查後發現吳永正、藺文財存在實施誣告陷害的重大嫌疑。7月29日、30日,兩人先後被東陽警方刑事拘留。
  東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警方的調查,在吳永正、藺文財舉報“陳軍索賄”前,吳英本人從未向任何部門舉報過陳軍索賄的情況。根據有關部門的查證,陳軍從未接受過吳英任何形式的賄賂。吳永正、藺文財兩人的行為,嚴重損害了陳軍的人格權、名譽權,阻礙了吳英案資產處置的進行,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8月28日,東陽市公安局將吳永正、藺文財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吳永正、藺文財尚不符合逮捕條件,因此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原標題:吳英父親涉誣告陷害 警方提捕 檢方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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