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現場 嚴初 攝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現場 嚴初 攝
  中新網惠州10月14日電 (嚴初 潘子璐)14日上午,廣東惠州市中級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原惠東縣委常委、統戰部長黃祝南及其兄黃祝明受賄案。公訴機關稱被告人黃祝南在任職其間通過共兄黃祝明接受一長青公司16萬美元。
  據資料顯示,黃祝南1964年1月出生,廣東惠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程師職稱,1982年12月參加工作,先後任惠東縣住宅公司施工員、技術員、副經理等職務,1994年11月後任惠東縣規劃局局長;2001年11月後,任平山鎮黨委書記;2002年1月後,任平山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2003年4月後,任惠東縣委常委、平山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2006年4月後,任惠東縣委常委;2006年12月後,任惠東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縣黨群系統黨委書記;2007年7月後,任惠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政府黨組成員;2011年9月後,任惠東縣委常委;2011年10月後,任惠東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目前,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正在進行中。(完)  (原標題:廣東惠東縣一常委通過其兄受賄被審(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62shhqk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