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佛山禪城 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汪某昨日受審 當庭承認控罪
  本報佛山訊 (記者劉藝明)有夫之婦阿虹(化名),隱藏了自己已婚的事實,在他鄉和兩名男子保持著不正當關係。而且其中一名男友林某還是另一名男友汪某的妹夫。於是,這兩名本是親戚的男子便為阿虹結下了梁子。
  今年3月27日早上,汪某在林某的宿舍內捅傷了林某後,又將前來勸架的阿虹割喉致死。昨日上午,該案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汪某當庭承認控罪。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結怨:因同一情人而起
  汪某今年49歲,在佛山禪城南莊鎮麻陳工業區一家工廠內打工多年。他是在一年前和小他六歲的阿虹(化名)認識的。“她跟我說她未婚,於是我們便開始交往了。”交往期間,汪某幾乎對阿虹的要求有求必應,還花了自己一個月的工資為她買了一部手機。
  可是,交往了一段時間後,汪某才發現,原來阿虹在老家已經結婚,是有夫之婦。
  更讓汪某受不了的是,他發現了阿虹竟然還與自己的妹夫林某勾搭上了。汪某說,妹夫林某與他們都在禪城南莊鎮麻陳工業區內工作。
  今年初,阿虹自稱生病回老家住了一個月,當時恰好阿虹的手機壞了,汪某於是便把自己的手機借給了阿虹。據汪某回憶,等到阿虹3月從老家回來後,他拿回了手機,卻意外地發現手機開啟了自動通話錄音的功能,從這些錄音里,他發現了林某與阿虹有著不正當的關係,談話內容相當曖昧。自此,汪某便因阿虹的關係,和林某結下了梁子。
  凶案:先傷妹夫再割情人喉
  今年3月26日晚,汪某與林某在麻陳工業區的廠內宿舍,因阿虹的事情爭吵並大打出手。最終,汪某的頭部被林某用刀柄打傷,二人在派出所民警的處置下和解並各自離去。
  次日7時30分,越想越氣的汪某再次來到林某的宿舍索要300元醫葯費。林某當場拒絕後,雙方再次發生爭吵。
  “我一怒之下就在林某的宿舍里拿出來一把刀,向他的臀部和腰部附近位置捅了兩三刀。”汪某回憶說。阿虹看到後馬上衝過來阻止,但這時已經紅了眼的汪某,直接就往阿虹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後來又往她的身體捅刺了多刀,致阿虹當場死亡。
  經法醫鑒定,脖子上的一刀應為阿虹的致命傷,這一刀割斷了其脖子右邊的大動脈。此外,林某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屬九級。
  案發後,汪某顯得異常冷靜,他先是打電話到城南派出所報案,隨後回到自己的宿舍內鎖好門窗,再到樓下等待民警到來。民警到場後,他承認了阿虹是被自己殺死的。
  庭審焦點:阿虹有沒有過錯?
  在昨天的庭審中,汪某當庭表示認罪。而對於汪某有自首的情節,控辯雙方均沒有異議。雙方唯一有爭議的是,死者是否存在過錯。
  汪某的代理律師表示,阿虹在已婚的情況下,還同時與兩個男人保持不正常關係,其本身有過錯。而作為汪某妹夫的林某,也沒有正確處理他與阿虹之間的關係。律師希望法院在量刑時對這些情況也予以考慮。
  對此,檢察官認為,雖然阿虹隱瞞了婚姻狀況,並且也花費了汪某的金錢,但這是建立在交往過程中雙方自願基礎上的。阿虹的行為雖對汪某的犯罪行為也有激化作用,但並非直接原因。汪某與林某在案發前就發生了打鬥,賠償問題應協商解決,而非採用過激的行為解決。檢察官同時承認,林某也有輕微過錯,但不應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
  小三向原配索債被駁回
  法院認為丈夫欠小三的債務不算共同債務
  本報東莞訊 (記者龍成柳 通訊員廖蔚)女子小陳與已婚男子馮某同居,分手後拿著借條將馮某告上法庭,要求馮某償還借款。
  法院經審理後,判令馮某向小陳償還借款本息。因馮某未按時履行債務,小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追加馮某的配偶徐某為被執行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債務不屬於馮某與徐某的夫妻共同債務,最終裁定駁回申請小陳的請求。
  1970年出生的馮某與妻子徐某在1995年登記結婚,2007年,馮某又認識1987年出生的小陳,後來兩人同居。
  其後,兩人分手,但小陳拿著一張馮某簽字的欠條,以馮某未按期償還借款為由,將馮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馮某償還借款本息。該欠條顯示:“今借到小陳150000元,決定在2010年3月1日內還清。”法院結合雙方的陳述及證據,判令馮某向小陳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然而,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小陳向法院申請追加馮某的妻子徐某為被執行人,對馮某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院認定,馮某對外舉債未經徐某的同意,亦未將舉債所得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債權人小陳並非善意第三人,該債務不屬於馮某與徐某的夫妻共同債務,最終裁定駁回申請執行人小陳的請求。
  (原標題:這女,找了小三還找小四 這男,傷了情敵再殺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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